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13

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效性。固定资产应保证帐、物、卡一致。

二、仪器应配置放置在固定的台上,其附件必须齐全,不得随意更换、挪用,使用完毕应盖上防尘罩。

三、仪器的使用必须按各自的操作规程进行,做到爱护设备,如有污染,即使消除。学生上机进行实验操作时,教师必须预先讲清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管理人员应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对于操作复杂的仪器,应将操作规程张贴上墙。

四、各类玻璃器具要小心使用,避免破碎伤人和尽量降低消耗。

五、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填写使用登记本。

六、各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对重要设备的资料要使用复印件,原件存放档案室备查。

七、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除明显简单的故障可以处理外,须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严禁擅自拆卸、修理。

八、仪器设备属非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视设备损坏价值大小,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赔偿。

九、大型仪器设备要定期对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定期考查仪器设备的工作效益和完好程度,并做好档案记录。

十、大型仪器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不得把零配附件移做它用。

十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专管共用,协作共用的原则,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情况下,尽可能与校内其他单位,校外科研开发单位协同开发,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有限的科技先进性周期内,开发、利用、创造科技成果,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十二、在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要接受专管单位的检查与指导,并及时做好记录备查,凡是能用一般仪器进行的实验,不得使用精密仪器设备,如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要按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或其他处分。

十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和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修或检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使用维修记录采用统一格式,由实验室负责焕发和定期检查核实。

十四、为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精密性能,应定期检查、计量、核定,对于精度和性能下降的,要采取措施,设法恢复到原有工作状态。

十五、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并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处。

十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必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院和设备处审批后方可修理。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和《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并报设备处备案,设备处应经常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十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未经批准,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如确实需要开放新功能,改造老设备,研制新产品而拆改时,事先应做好论证和设计,施工方案以及经费预算,经系和设备处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资料及施工报告整理归档,并到设备处办理帐、卡变更手




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制



(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以学院实际情况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