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特制订农学院推荐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落实与动员工作:
1、
2、
农学推免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1)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2)2014年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为9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名。我院根据符合推免范围的毕业生人数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可适当调整。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全校共3名。具体招募要求和名额分配办法由校团委另文下达,但申请人均需按照学校通知所列要求完成所有推免流程。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1、9月19-23日,毕业班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同时提交有关证书、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学院审核;
2、9月22―23日,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每位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的排名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3)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还需按校团委文件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4)上报推免名单到学校研究生处。
3、9月24―26日,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学院推免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9月24―26日,农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专家组(附件1),并制定农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通知拟接收的推免生(包括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参加复试。
5、9月28―
四、其它工作:
农学院在本次推免生工作中,将积极配合研究生处做好推免生录取的其他工作,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