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6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三天。5月4日(星期一)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自5月4日起全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补课事宜,使用教室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保卫处、派出所要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工部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学生节日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文化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