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开始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9浏览次数:149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推荐对象、数量

201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为48人(各地州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选调生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

2.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系及以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

5. 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以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懂双语的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6.无签约单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三、选调生推荐原则、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时间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2),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院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组织部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材料。

上报推荐材料包括:

(1)《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2)推荐人选填写的《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填写要求详见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

(3)推荐人选学习成绩单及班级排名,以各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为准(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4)推荐人选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附件5);

(5)推荐人选无签约单位证明(附件6);

(6)推荐人选报名职位志愿表(附件7);

(7)推荐函(必须有学院党总支书记署名推荐意见)(附件8);

(8)推荐人选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9)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报送材料一律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广讯通传至组织部秦雪[以学院名称命名文件夹(**学院选调生),子文件包括附件3(命名**学院汇总表)、附件4(命名**同学推荐表)、附件8(命名**同学推荐人选报名职位志愿表)附件9(命名**同学推荐函)。

2.组织审查推荐

各学院指定专门负责人,对自愿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加入中国共产党和获得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审核学习成绩单及班级排名、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审核《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是否按规范要求填写。

校党委组织部将各学院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查公示后于2015年6月17日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四、选调生推荐对象考察及注意事项

1.组织考察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员进行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逐一面谈、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特别是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的政治表现情况。

2.笔试

推荐对象参加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复审体检

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4.素质测试

体检合格者参加素质测试,确定拟选调人员。

5.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和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分配及管理

1、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重点倾斜南疆四地州,到岗后5年内不得跨地州市调动。

2、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坚持面向艰苦地区,提出分配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3、选调生报到后,即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根据中央推进选调生招录与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并轨的要求,从今年起,招录的选调生由乡镇党委安排任职2年,打牢成长的基础。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回乡镇机关或择优选调到县市党政机关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进乡镇党政班子。

5、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地州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    乌吉阿合买提・吐尔逊     8762421

                      秦雪                 8763000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各地州名额分配表

2.新疆农业大学各学院推荐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3.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4.2015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5.推荐人选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6.推荐人选无签约单位证明

7.推荐人选报名职位志愿表

8.推荐函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