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就要有党员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4浏览次数:184

 

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既覆盖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体现了中央在党的建设上正本清源、固根守魂的“毫不动摇”和“一寸不让”,惟此,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才能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个有着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怎么可能还会违反纪律、去搞腐败?绝对不会!反之,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丧失、信念动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淡化党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甚至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127,传递中央纪委权威声音的“学思践悟”专栏刊发了“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系列文章之三��《以德治党 确立高标准》。文章不仅紧扣修订《准则》和《条例》的立意,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这一重大命题作了进一步阐发,也联系当前实际从正反两方面回答了共产党人本应是什么“样子”和党员干部一旦“忘本”、“忘形”的后果。

 

天有三宝日月星,人有三宝精气神。“一看就是个共产党”,从嘉兴到井冈山,从瑞金到延安,再到“进京赶考”,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谋私利的公仆气质、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这种由内而外的精气神,是不会模糊更不会有误解的。

 

但时至今日,并非所有共产党人还是保持着“赶考”的好“样子”,有一些党员干部甚至高级干部把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抛在脑后,被群众嘲讽为“假冒伪劣的共产党员”。这一类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心中无党、无民、无责、无戒。比如,有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有的党员干部“利”字当头,把“为人民服务”异化成“为人民币服务”,与民争利是“急惊风”,对于火烧眉毛的民生问题却总是“慢郎中”、口惠而实不至。有的领导干部所管辖的区域和部门发生了许多严重问题,自己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作出检讨。有的领导干部“口言善,身行恶”,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视同儿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变着法子规避组织监督、对抗组织调查。

 

党员没有党员样,群众是不会服气的。同理,8700万党员中的80多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如果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也稀松平常,甚至“己不正”、“不如人”,那么以上率下也就只能让人“呵呵”了。由此观之,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既覆盖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体现了中央在党的建设上正本清源、固根守魂的“毫不动摇”和“一寸不让”,惟此,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才能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不忘党员“样子”,我们的同志应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既要“高”得上去,敢于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把自己摆进去,考量利益时除了“合法”还要“合纪”,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也要“低”得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道德之瑕、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一日三省”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有“向我看齐”的自觉和底气。(本报记者 陈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