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7〕11号)、《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农大办发〔2017〕3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农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农学院制定了2019年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严把博士生选拔质量关;突出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科研潜力等综合素质考察。
二、组织实施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农学院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农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农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位点负责人等
纪检委员:由学院纪委委员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材料审核专家组名单;审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材料审核小组
材料审核小组由农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研究秘书任组员,成员名单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该小组主要负责申请人的材料审核,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
(三)综合面试专家小组
由农学院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名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校外专家不超过1/5),专家考核小组的成员不少于5名。成员名单报学校备案。
三、申请与报名
(一)招生计划
本专业招生计划,见2019年新疆农业大学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较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3.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在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4.近三年往届非定向考生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5.定向考生应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在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SCI或EI学术论文。
同时,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以内):
(1)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三位);
(2)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位);
(3)主持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4)获得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奖励等能证明具有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5.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2)通过PETS-5 ;
(3)雅思≥5分或TOEFL≥65分;
(4)在英语国家有10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外文SCI上发表论文;
(5)通过新疆农业大学当年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
6.凡跨专业申请者需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加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为2019年4月10日至28日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jau.edu.cn),根据网站提示填报考生基本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并进行网上缴费,300元/生。
考生在2019年4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农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农学院一楼A11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新疆农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分别签字出具,并注明“同意公示该推荐书内容”字样。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报考新疆农业大学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招生简章和招生农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审核
(一)初审
农学院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报名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二)复审
由材料考核专家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考评。重点考核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申请者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评价其学术水平,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
时间节点:2019年5月8日前,农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
没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的申请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地点:新疆农业大学,详见准考证。英语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
学院认定为跨专业考生须按照招生目录上指定科目进行跨专业加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地点: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多功能厅,如有地点变化详见学院通知。加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面试、导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三部分。综合考核拟在2019年5月16日进行。
(一)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由综合面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农学院领导小组成员至少有1人全程参与。
申请人须准备15分钟的 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一般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拟开展的学习和科研计划等。
专家提问考察时间 15分钟,包含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民族政策的理解等。
2. 学术能力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考评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3.综合素质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以外的科研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二)英语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由农学院单独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核。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及指定英文文献翻译。英文报告主题由报考导师指定,申请人进行英文报告PPT汇报10分钟;面试现场由考核组专家指定一篇英文文献,申请人进行现场翻译。英语应用能力考核组按百分制给每位申请人量化打分。
(三)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
六、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导师评价、英语应用能力为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为60分及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任意一项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导师评价成绩×20%+外语应用能力成绩×20%。
七、体检
综合考核通过的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农学院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核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九、公示与监督
(一)公示
农学院对申请、审核、综合考核各阶段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公告,拟录取名单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由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汇总并公示,未经公示不予录取。
(二)咨询与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
学院咨询:农学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2412
政策咨询: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申诉与举报:
学院纪检委:0991-8764556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0991-8762099
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与举报受理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申诉”字样)。
十、其他
1、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农学院主页(http://nxy.xjau.edu.cn/)上公布。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农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