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植物保护(0904)
Plant Protection
(一)学科简介
植物保护是研究植物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发生危害规律及其防治理论和技术的学科,承担着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可持续防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检疫检验、监测与控制扑灭、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功能,在现代农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疆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由新疆首位学部委员、植物病理学家涂治教授、昆虫学家张学祖教授等著名学者创建,在全疆农业院校最早设立该专业。自1956年开始招生,1984年获批动物学和植物病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10年获植物保护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具有在草学和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资格。现有自治区教育厅农林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重点实验室1个;与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2个自治区级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同时是教育部棉花工程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华西种业有限公司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棉花高产高效协同创新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从事植物保护相关科学研究的良好条件。
本学科以新疆荒漠干旱区绿洲农业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发生危害规律和安全防控为主要研究内容,在有害生物成灾机理、外来入侵生物检测与监测技术、有害生物持续安全防控技术和生防资源发掘与利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和农药学三个学科方向。
毕业研究生就业去向:主要面向各级植物保护、农业科技与管理、出入境检疫、涉农大型企业、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贸易、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植物保护领域的教学、科研、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目标
1. 思想品德要求:培养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业务水平与能力要求: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技术的发展水平、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能用一门外国语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写作;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植物保护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3. 具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方式
1. 硕士研究生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的培养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学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止)不得少于一整年。
2.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需要时可配备一名副导师。
3.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1-3门本学科本科生的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成绩不计入最低总学分。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4年。完成培养环节,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因各种原因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期),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1年。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科方向
1. 植物病理学
主要研究方向为植物病原学及病害控制。以新疆干旱半干旱生态区域绿洲作物病害为研究对象,研究病原生物学、病害发生发展和流行成灾规律、病原与植物相互关系及植物病害控制的理论和技术。在新疆棉花、特色林果、蔬菜、瓜类、牧草等作物重要病害、外来入侵病原生物分类和遗传分化、致病机制、检疫检测技术和病害综合防控理论与技术等领域开展了系统研究,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
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害虫成灾机制与可持续控制。以新疆干旱区荒漠绿洲作物主要害虫为研究对象,研究昆虫资源与生物多样性、进化与环境适应性、外来入侵害虫的监测预警、害虫成灾机制及综合治理策略与技术。在外来入侵害虫种群监测、棉花害虫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治技术、设施农业、林果和牧草害虫的成灾机制及绿色防控技术体系构建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研究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
3. 农药学
主要研究方向为农药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领域为农业有害生物化学防治、有害生物抗药性及其治理、环境友好农药的研制与应用、药械和施药技术。在棉花害虫、果树和设施农业有害生物的农药减量化应用、烟粉虱及果树叶螨抗药性及其治理、天然产物农药的研制与应用以及无人机施药技术等领域形成优势和特色。
(六)学分组成与课程设置
本学科总学分要求为2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22学分(包括必修课程17学分和选修课程5学分)、必修环节学分7分(包括文献阅读1学分、开题论证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和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2学分)。以同等学力和跨一级学科考取的研究生,至少应补修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门,补修课不计入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学
位
课 | 公共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春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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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辩证法 | 18 | 1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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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 120 | 4 | 秋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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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 16 | 1 | 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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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平台课 | 5 | 植物保护研究进展 | 32 | 2 | 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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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子生物学 | 48 | 3 | 春季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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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1方向课 | 7 | 昆虫分类学原理与方法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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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昆虫生态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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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2方向课 | 9 | 分子植物病理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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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植物病原菌物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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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3方向课 | 11 | 农药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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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药毒理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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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13 | 昆虫生理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根据学科 方向,在导师指 导下选择修5-8学分。 | ||||
14 | 农业有害生物抗药性治理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15 | 高级植物病理学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
16 | 生物化学实验技术 | 48 | 3 | 春季 | 考查 | ||||||
17 | 电子显微镜技术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18 | 植物病理学研究方法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
19 | 昆虫学研究方法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
20 | 植物化学保护研究方法 | 32 | 2 | 春/秋季 | 考查 | ||||||
21 | 高级生物统计学 | 32 | 2 | 秋季 | 考试 | ||||||
22 | 植物线虫学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23 | 生物信息学 | 32 | 2 | 春季 | 考查 | ||||||
24 | 农药信息学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25 | 植物病毒学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26 | 农业生物安全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27 | 植物病原细菌学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28 | 昆虫行为学 | 16 | 1 | 春/秋季 | 考查 | ||||||
补修课 | 29 | 农业昆虫学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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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在导师指导下选择补修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3门,不计学分。 | ||||
30 | 普通昆虫学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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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
31 | 昆虫生态与预测预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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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
32 | 普通植物病理学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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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
33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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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
34 | 植物病害流行学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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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
35 | 植物化学保护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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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
36 | 杂草学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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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2. 培养环节(7学分)
硕士研究生除了完成规定的最低应修课程学分外,必须完成以下必修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需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培养方案,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包括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文献阅读计划、科研与论文工作安排等。个人培养计划须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2)接受思想政治教育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研究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导师在学术活动中融入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促进研究生的学术科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同步提高。
(3)课程学习要求
除外语课程,其他课程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为及格。
(4)文献阅读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进行开题论证前至少应阅读100篇研究文献,外文文献不低于30%。至少应撰写2篇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2000字。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备案。
(5)完成开题论证(2学分)
硕士研究生于第3学期初进行论文选题和开题论证。开题报告必须在完成大量的文献阅读后撰写,字数在3000字以上。开题报告经学科组论证委员会同意后,即进入论文研究和实施阶段。
(6)中期考核(2学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5学期进行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具体的考核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修订)》执行。
(7)参加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2学分)
参加校级学术活动6次以上或者院级学术活动10次以上;
在学院(系)或一级学科范围内做学术报告1次;
参加教学实践、生产实践或社会实践。
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上述活动,相关登记表、学术报告文稿和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备案。
(8)完成论文与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1. 规范性要求
(1)论文选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紧密结合生产实践和经济发展。应在阅读和分析一定量文献的基础上确定。学术期刊的文献阅读量应在10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低于30%。
(2)学位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
(3)论文撰写应符合“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与印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和《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等。
(4)硕士学位论文的完成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年。
(5)学位论文需送交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所有评阅专家全部同意进行答辩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6)评阅未通过的学位论文三个月后可以再次送审评阅。
(7)论文的送审评阅由导师自行组织完成,但学校抽查的学位论文除外。
(8)答辩委员会由3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授予学位。
(9)答辩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六个月后可以再次组织答辩。
2. 质量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最低要求3万字以上,应为本人从事的试验、观测和调查的数据和相关结论,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本人的研究工作要占篇幅的70%以上,综述以及引言的原理方法叙述等部分不能超过30%的篇幅,参考文献8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低于30%。
(2)论文所依据的材料和数据充分、合理,能反映其足够的工作量。论述有条理、层次清晰,文笔流畅,论证有力,分析严谨、数据真实、结论正确。
(3)论文能较好地体现作者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和运用,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具有良好学风,遵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八)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学位申请具体条件按照本学位点《学位授予标准》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且同时符合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以获得硕士毕业证及农学硕士学位证。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尚未达到有关学位授予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毕业,经学院、学科、学校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研究生持毕业证书离校就业。
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后(以毕业证书上时间为起点计)1年,达到有关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提出授予学位的申请,经学院、学科、学校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授予学位的申请。
编写人员:马德英 罗明 郭庆元 顾爱星 李克梅 安尼瓦尔·库尔班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