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硕士植物保护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石书兵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371

农业硕士植物保护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植物保护(095104

Plant Protection

(一)领域概况

植物保护作为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防灾减灾体系之一,承担着对农林草有害生物的可持续防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检疫检验、监测与控制扑灭、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功能,在新疆农业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领域培养方向为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业病虫害检测、农业病虫害流行、植物病原学及病害控制、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及其应用技术和农药残留等。

在长期的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过程中,培养了大批从事农林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的人才,是植物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就业领域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站、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及相关涉农企、事业单位从事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生物安全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的技术、经营和管理工作。2002年新疆农业大学获得植物保护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为植物保护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技术培训等部门培养具有综合职业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基本要求如下: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维护民族团结;有高尚科学道德和良好合作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植物保护领域所需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职业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和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够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3、身心健康。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3年。

超过基本学习年限但不超过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备案管理;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时,未毕业研究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不再保留学籍。

(四)培养方式

1、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从事特定职业的能力。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主要包括6个环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

2、建立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植物保护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专业实践研究。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包括植物保护领域涉及的植物病理学研究方法、高级植物病理学、昆虫学研究方法、基因工程、农业有害生物抗药性治理、昆虫分类学原理与方法、分子植物病理学、昆虫分类学原理与方法、分子植物病理学、昆虫生态学、农药学以及植物化学保护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技能;专业实践研究不少于一个作物生长期。

3、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一般在校内外各指定一位导师,校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重点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第一导师是落实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责任人。

4、各专业课教学中案例教学不少于总学时数的20%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学习实行学分制,所选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获得学分。本学科总学分要求至少30学分,包括课程学习19学分和必选环节11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与必选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具体组成见下表:

总学分

课程学习学分≥19

 

必选环节学分=11

学位课

选修课

文献阅读

开题论证

中期考核

专业教学

实践

≥30

≥14

≥5

1

2

2

6

  1. 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19学分,学位课学分要求为14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第1-2学期之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秋季

考试

 

2

英语(专业硕士英语)

48

3

秋季

考试

 

3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16

1

秋季

考查

 

4

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

32

2

秋季

考试

 

5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32

2

秋季

考试

 

6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32

2

秋季

考试

 

学科平台课程

7

植物保护研究进展

32

2

秋季

考查

 

8

高级生物统计学

32

2

秋季

考试

 

9

高级植物病理学

32

2

春季

考查

 

10

植物病理学研究方法

32

2

春季

考查

 

11

昆虫学研究方法

32

2

春季

考查

 

12

基因工程

32

2

春季

考查

 

13

作物学研究进展

32

2

秋季

考查

 

14

农业有害生物抗药性治理

16

1

春季

考查

 

15

昆虫分类学原理与方法

32

2

春季

考查

 

16

分子植物病理学

32

2

春季

考查

 

17

昆虫生态学

32

2

春季

考查

 

18

农药学

32

2

秋季

考查

 

19

植物化学保护研究方法

32

2

春季

考查

 

补修课

20

植保概论

34

2

 

考试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分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考查主要指课程论文、竞赛及各类设计等其他形式的考核。学位课的考核要求以考试方式为主。无论考试与考查,均可结合平时考勤、课堂小测试等综合评定给出成绩。

2. 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

学生入学后,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指导硕士生进行课程学习、实践能力训练、开展研究工作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生进行毕业及授予学位审查的依据。

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专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三部分:

1、课程学习计划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制定,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2、专业实践计划在第一学期初制定。专业实践计划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制定。

3、论文工作计划在第一学期末制定。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二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在第二学期初完成,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完成期限等。

硕士生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存入系统电子档案。硕士生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取得相应学分,方能申请毕业(学位)答辩。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订培养计划,但需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

2)文献阅读(1学分)

在进行开题论证前至少应阅读50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至少应撰写3篇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1500字。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备案。

3)开题报告(2学分)

开题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执行。通过开题报告者获得2学分,不通过者可限期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是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硕士生的学习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中期考核的目的是及时了解和帮助硕士生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业进步和综合能力发展。中期考核应在第3学期初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5)专业实践(6学分)

学生在学期间应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可采取集中和分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应注重培养学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专业实践贯穿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等培养全过程,包括专业技能实践、职业岗位轮训、实践研究等。课程教学由导师安排20学时的专业教学实践,可以是助教相关学科的本科实验课程、批改实验报告、作业、课程论文等形式,由导师出具成绩。

学生在学期间应按照实践训练计划,完成实践环节,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总结报告》,并于第三学期末参加专业实践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其他必修环节由各学位授权点根据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设定。

(六)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服务于植物保护发展、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生物安全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的技术、经营和管理等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有较强的应用价值,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植物保护行业或与植物保护相关领域应用技术问题的能力。

2、形式要求

论文工作量一般应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可将试验研究、项目(产品)设计、技术研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作为主要内容,并以论文形式表现。

3、内容要求

具有良好学风,遵守学术规范。论述有条理、层次清晰,文笔流畅,论证有力,分析严谨、数据真实、结论正确,无学术不端行为。

4、撰写要求

论文格式以“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与印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和《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等为准。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其中本人的研究工作要占篇幅的70%以上,综述以及引言的原理方法叙述等部分不能超过30%的篇幅,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4

(七)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学位:

1、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所列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有关的论文1篇。规定答辩前论文需见刊或有录用函(如果是录用函,答辩后需在1年内见刊,且录用函需导师签字同意)。

2、专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并名列前3位者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并名列前2位者

3、软件著作权: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1项并名列前4位者

4、科技成果奖:获得自治区级科技成果奖1并名列7位者或市级科技成果奖1并名列5位者。(新增条件)

5、成果鉴定: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成果鉴定1并名列7位者。(新增条件)

6、企业标准:获得企业标准1项并名列前5位者。(新增条件)

其中1-3条第一完成单位均应为新疆农业大学,4-6无限制条件。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及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且同时符合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以获得硕士毕业证及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证。若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未达到该学位点学位授予条件者,只能获得硕士毕业证。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硕士结业证书。


    编写人员:顾爱星,马德英,罗明,郭庆元,李克梅,安尼瓦尔·库尔班,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