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石书兵
副组长:陈全家(防疫负责人)
成 员:曲延英、耿洪伟、马德英、徐文修、郭庆元、李克梅
秘 书:王钰、张海燕
技术保障人员:张金汕、郑凯、程宇坤、任金龙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阿肯努尔·达那别克
成 员:路伟、代培红、李亚杰
监督电话:0991-8764556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 | 一志愿上线 | 拟调剂 |
0701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8 | 1 | 13 | 4 |
0901作物学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23 | 3 | 23 | 0 |
0901作物学 | 作物遗传育种 | 23 | 2 | 8 | 13 |
0904植物保护 | 植物病理学 | 13 | 1 | 13 | 0 |
0904植物保护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11 | 0 | 12 | 0 |
0904植物保护 | 农药学 | 8 | 0 | 9 | 0 |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 | 一志愿上线 | 拟调剂 |
095131农艺与种业 | 作物 | 20 | 0 | 8 | 12 |
095131农艺与种业 | 种业 | 40 | 0 | 6 | 34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植物病原学及病害控制 | 20 | 0 | 2 | 18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24 | 0 | 4 | 20 |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见学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复试名单见我院网站(http://nxy.xjau.edu.cn/)。
考生按120%比例进入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初试准考证;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应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
往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
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在职定向就业协议书;
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网站下载);
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
复试材料需要按照要求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
(三)提交日期
1.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时间:2021年3月29日 。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我校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已返校的一志愿复试考生(本校)。由本学院统一提供复试场地,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复试。复试组织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制定防疫专项方案,提前演练,排除可能的疫情防控风险、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
2.其他考生。除以上情况的其他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对独立的复试空间,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网络通畅并准备必要文具。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
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还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该项考核不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总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可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总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跨专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一般延长面试时间5分钟。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日 每天10:30——22:3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
表1 复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复试小组 | 复试时间 | 备注 |
1 | 作物学复试组1 | 2021年4月1日 10:30-22:30 | 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方向)、农艺与种业领域(种业) |
2 | 作物学复试组2 | 2021年4月2日 10:30-22:30 | 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方向)、农艺与种业领域(作物) |
3 | 植物保护复试组1 | 2021年4月1日 10:30-22:30 | 植物保护(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4 | 植物保护复试组2 | 2021年4月2日 10:30-22:30 | 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植物病原学及病害控制) |
六、调剂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本科专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林学,森林保护,园林,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我院仅接受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进行调剂申请。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三)录取原则
学院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
八、信息公开
(一)公示
1.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nxy.xjau.edu.cn/)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2.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nxy.xjau.edu.cn/)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咨询与建议
院长办公室电话:0991-8762263(工作时间10:00-13:30,16:00-19:30)
咨询及建议电话:0991-8762412(工作时间10:00-13:30,16:00-19:30)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以下部门投诉: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电话:0991-8762263、0991-8762412)。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762956)。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织复议。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九、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