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7〕11号)要求,结合农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石书兵
成员:陈全家(防疫负责人)、曲延英、徐文修
秘书:王钰
(二)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阿肯努尔·达那别克、
成员:李亚杰、路伟、代培红
(三)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陈全家
成员:张海燕、王钰
申请与报名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根据学校具体下拨招生指标而定,其中6人为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非应届生在近五年内(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第一作者在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SCI视同达到发表2篇中文核心学术论文。
2.近两年内毕业的非应届生报考非定向研究生视同为应届生。
3.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为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学的视为本专业申请考生,其余专业视为跨专业申请考生。
资格审查程序
(一)初审
申请人须在5月3日(邮寄时以邮戳为准)前将完整的纸质材料通过EMS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邮编830052,联系电话0991-8762412)。
2021年5月7日前,农学院完成材料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报名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二)复审
由材料考核专家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考评。重点考核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申请者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评价其学术水平,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评价,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排名和招生名额,按照3:1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进入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021年5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http://nxy.xjau.edu.cn/)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申请-考核制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形式
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综合考核开始前,考生须在线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复试。
考核全部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辅助钉钉会议平台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相对独立的综合考核空间,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及必要文具,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网络通畅。
(二)英语考试
没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的申请人,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考试
考生须按照招生目录上选择专业课考试科目,专业课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跨专业加试
跨专业考生须按照招生目录上指定科目进行跨专业加试,加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面试、导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三部分。
(一)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申请人须准备15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一般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拟开展的学习和科研计划等。
专家提问考察时间15分钟,包含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民族政策的理解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能力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3.综合素质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以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一)英语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由农学院单独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核。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及指定英文文献翻译。英文报告主题由报考导师指定,申请人进行英文报告PPT汇报10分钟;面试现场由考核组专家指定一篇英文文献,申请人进行现场翻译。英语应用能力考核组按百分制给每位申请人量化打分。
(二)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
时间安排
1、英语考试,5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30开始,英语考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专业课及跨专业加试考试。
2、专业课考试,5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30开始,专业课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3、跨专业加试,5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30开始跨专业加试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30开始。
时间安排发生变化时,由农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导师评价、英语应用能力为60分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10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30%+100*(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满分)*70%。
综合考核成绩=复试成绩×60%+导师评价成绩×20%+外语应用能力成绩×20%。
最终成绩=(材料考核成绩/材料考核成绩满分)*40%+(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60%
调剂
综合考核结束后,如果同一导师名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本学位点规定的招生数,则在征得申请人和拟调剂导师同意的前提下,须有申请人、原报考导师、调剂后导师共同签署调剂报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调剂,否则不予调剂。
录取
农学院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综合考核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一)申请人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入学当年有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入学报到时体检不合格者;
3.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者。
咨询与投诉
(一)学院咨询、申诉与举报受理
学院咨询与申诉部门:农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991-8762412
学院纪检委办公室:0991-8764556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10:00-14:00 16:00-20:00
(二)学校咨询、申诉与举报受理
咨询与申诉部门: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举报受理: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
JJW@xjau.edu.cn(注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字样)。
新疆农业大学复试录取工作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宋老师18997938644。
监督举报工作时间段: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10:00-14:00 16:00-20:00
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中考生有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由其学校或工作单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申请人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学院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农学院主页(http://nxy.xjau.edu.cn/)上发布。
(五)本招生考试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