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伍

发布者:顾爱星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19

   为保证教学实验室正常安全有效运转,学院建立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督查、协查队伍,明确了实验人员安全职责,落实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具体内容如下:

1)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小组成员

组长:吴鹏昊

成员:苏丽丽、夏红飞、张新、孟窈

安全督察员:汤秋香、罗明、李亦松、于月华、学院纪委委员、研究生党员

2)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小组成员

组长:耿洪伟

成员: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安全督察员:张海燕、学院纪委委员、研究生党员

3)组长职责

①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执行和措施落实;

②协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

③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定期进行评估;

④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

4)成员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室负责人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①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如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汇报处理;

②熟悉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了解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③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④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⑤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及使用制度,确保安全;

⑥指定专人(夏红飞、苏丽丽)负责管理学院危化品暂存库,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做到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危险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控制领用数量,掌握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剧毒药品,严格审批制度。

5)安全监督员职责:

①积极参与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及时收集整理学院师生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③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查、暗访,查找和汇总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④按时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安排的各类安全督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和汇总。

 

                                                             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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