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实验室正常安全有效运转,学院建立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督查、协查队伍,明确了实验人员安全职责,落实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具体内容如下:
(1)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小组成员
组长:吴鹏昊
成员:苏丽丽、夏红飞、张新、孟窈
安全督察员:汤秋香、罗明、李亦松、于月华、学院纪委委员、研究生党员
(2)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小组成员
组长:耿洪伟
成员: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安全督察员:张海燕、学院纪委委员、研究生党员
(3)组长职责
①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执行和措施落实;
②协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
③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定期进行评估;
④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
(4)成员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各室负责人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①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如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汇报处理;
②熟悉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了解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③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④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⑤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及使用制度,确保安全;
⑥指定专人(夏红飞、苏丽丽)负责管理学院危化品暂存库,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做到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危险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控制领用数量,掌握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剧毒药品,严格审批制度。
(5)安全监督员职责:
①积极参与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及时收集整理学院师生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③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查、暗访,查找和汇总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④按时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安排的各类安全督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和汇总。
农学院
2022年3月